【要闻】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统一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经济循环关键堵点、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和战略布局的重大部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等,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经济循环的关键一招,是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建设。
近年来,尽管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基础制度不断完善,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但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着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程序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不健全、地方保护“画地为牢”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市场功能及规模效益的发挥。特别是部分地方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一些地方甚至以疫情防控为由设置壁垒、限制物流,阻碍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进程。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超大规模市场。建设统一大市场是指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并且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大市场。《意见》提出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四统一”的基础制度。产权制度是市场之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准入原则是市场的天平,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公平竞争是市场的基本游戏法则,要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信用是市场成长的土壤,要形成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四统一”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尊重。
针对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堵点、卡点、痛点,《意见》强调要立破并举,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使建设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建设统一大市场,《意见》突出两大亮点。第一,坚持破立并举,一手抓“立”,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公平竞争市场规则建立,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另一手抓“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垄断和不当竞争行为,瞄准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顽疾,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拆除有形无形的“篱笆”“围墙”,让形形色色的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无处遁形。第二,坚持人民至上,质量优先。从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到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渠道,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厉处罚等。
大市场并不天然具有相应的规模效应,关键是要循环畅通起来,就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要打造“大”市场,从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市场平台设施、要素和资源市场等维度,以高标准要求、高水平推进全国市场统一性建设。其次,在大市场的基础上,建设“强”市场,实现国民经济供给与需求在更高层次与水平上的动态均衡,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向“强”转变,进一步激发和培育国内市场的潜力,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来抵御外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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